晋财会 [2011]12号

各市财政局,省直各部门,在晋的中央企业,省属各大中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企业类)培训的通知》(财会[2011]9号)安排,2011年新一轮的会计领军人才(企业类)选拔考试即将开始。现将此件予以转发,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选拔考试的宣传工作

根据《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十年规划》要求,今年财政部决定启动2011年企业类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组织工作。各市财政局、各有关单位要利用多种媒体,采取多种方式,认真做好宣传、政策解答工作,确保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会计人员能够了解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训的相关政策,鼓励更多够条件的会计人员报名参加。

二、认真做好材料收审工作

各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当地的大中型企业(不限所有制和级别)符合条件人选的报名推荐工作;在晋的中央企业、省直管单位、省属大中型企业推荐的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直接将申请材料报送我厅。

具体申报推荐程序为:推荐对象本人申请,填写《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项目申请表》,经所在单位同意,由市级财政部门或省级有关单位进行真实性审查后,于6月30日前报省财政厅会计处。联系人:郝明霞,联系电话:0351-4043123。

三、努力提高会计领军人才的待遇

通过培训,取得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证书者,除享有财政部统一规定的优先条件外,将全部进入我省高级会计人才库;择优选入我省“会计管理咨询专家库”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库”;可以申请成为山西省会计学会和省总会计师协会个人会员;可以优先参加我厅和省会计学会学术活动。我厅还将据其日后工作业绩、理论研究成果及重大科研项目完成情况,联合省劳动竞赛委员会、省妇联和团省委等单位进行记功表彰。 

 

 


 

 

二O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