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全面推进管理会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晋财会【2015】3号

各市财政局,省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山西省实际,我厅制定了《山西省全面推进管理会计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2015年,我厅在做好全省管理会计工作宣传和培训的同时,发掘两至三个具有代表性的管理会计典型并予以推广;着手组建全省管理会计专家库并筛选首批管理会计专家;探索管理会计在国库现金管理、政府资产管理、PPP合作模式等财政管理方面的应用。

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将管理会计的推广应用纳入本地区财政改革和会计发展工作中,制定具体措施,加强对本地区管理会计工作的指导;要将管理会计知识和技能纳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要注重管理会计在财政管理领域的实际应用,发挥分析、判断和支持决策作用。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注重典型案例的发现和培养,推动管理会计工作有效开展

 


 

 

                             山西省财政厅

                              201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