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宏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报来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表》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财政部关于修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等2部部门规章的决定》(财政部令第97)和《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资产评估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晋财会〔2017〕25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备案。

一、资产评估机构名称为山西宏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组织形式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40105MA0KDBHB4Q。

二、山西宏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白宏武。

三、山西宏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股东分别为: 白宏武、李龙、曹阳。

四、曹阳(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编号:14170011)、李龙(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编号:14120024)、边慧霞(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编号:14140041)、张建国(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编号:14190047)、段艳芳(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编号:14120011)、孟红(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编号:14190046)、李福林(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编号:14000299)、武晓燕(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编号:14190051)、共8人为山西宏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评估师。

五、山西宏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备案后将由我厅为其发放《山西省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证明》,序列号 0168

山西宏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有关股东的情况及申报的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基本情况等备案相关信息已录入资产评估机构备案信息管理系统,可登录zcpgba.mof.gov.cn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山西省财政厅

2020年3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