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山西金胜原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报来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表》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财政部关于修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等2部部门规章的决定》(财政部令第97号)和《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资产评估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晋财会〔2017〕25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备案。
一、资产评估机构名称为山西金胜原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组织形式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40600056298459M。
二、山西金胜原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贾淑丽。
三、山西金胜原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的股东分别为: 贾淑丽、赵君祥、郭勇、孙顺友。
四、孙顺友(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编号:14050034)、高永丽(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编号:14000037)共2人为山西金胜原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的评估师。
五、山西金胜原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备案后将由我厅为其发放《山西省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证明》,序列号 0167。
山西金胜原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有关股东的情况及申报的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基本情况等备案相关信息已录入资产评估机构备案信息管理系统,可登录zcpgba.mof.gov.cn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山西省财政厅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