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山西广厦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报来的《资产评估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备案表》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和《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资产评估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晋财会〔2017〕25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备案。

一、资产评估机构名称为山西广厦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40702078319361N

二、山西广厦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杨林英。

三、山西广厦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股东分别为: 杨林英、鲁亚非、王篆珍、刘姝

四、刘姝(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编号:14130018)、梁艺英(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编号:11000531)共2人为山西广厦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师。

五、山西广厦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办公地址:晋中市榆次区汇通北路63号五楼。

六、山西广厦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备案后将由我厅为其发放《山西省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证明》,序列号0179

山西广厦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有关合伙人的情况及申报的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基本情况等备案相关信息已录入资产评估机构备案信息管理系统,可登录zcpgba.mof.gov.cn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山西省财政厅

202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