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西省2021年度高级会计师网上审核
通过人员提交评审表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鉴于目前山西省疫情防控情况,2021年度高级会计师网上审核通过人员 《山西省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采取邮寄方式提交。相关要求如下:
一、寄出时间
为保证评审工作顺利推进,所有2021年度高级会计师网上审核通过人员(含在并人员),请务必在2022年5月13日至5月22日期间寄出《评审表》。
二、邮寄方式
必须通过EMS快递邮寄,不得通过别的方式。
收件地址:太原市小店区学府街41号省财政厅
收件人:会计处
不需要填写收件人电话。
三、需要邮寄的资料及要求
1份《山西省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若单位名称变更,需连同批准变更的文件复印件一并寄来),其他资料不必邮寄,其余2份《评审表》答辩前现场递交。
《评审表》的装订、鉴定意见、签字及盖章等相关要求见会计之星2022年4月25日和4月27日发布的关于下载和打印《评审表》的通知及补充通知。
所有人不要打电话和在QQ评审群里询问是否收到或是否合格,审核中若发现问题或没收到,工作人员将在QQ评审群里与本人联系并指出问题令其完善。答辩现场未提交其余2份《评审表》或未按要求完善的,不能参加答辩。(至今仍未加入QQ群的,请务必按照2021年12月27日会计之星通知公布的QQ号码以实名和单位申请加入2群或3群。)
四、缴费时间
缴费时间将在QQ评审群里另行通知。
五、温馨提示
邮寄前请仔细检查《评审表》是否符合会计之星发布的相关要求,重点检查以下几个方面:
1.《评审表》必须A4纸双面打印且胶装。
2.封皮“填表日期”必须是2022年4月。
3.封皮工作单位与“工作(聘用)单位鉴定意见”处盖的公章及承诺书单位公章三者名称应该一致。(名称变更的需附批准名称变更文件复印件)
4.“工作(聘用)单位鉴定意见”必须按通知要求填写鉴定意见。
5.“工作(聘用)单位鉴定意见”中“单位负责人签名”及承诺书签名处不得盖名章必须签字。
6.“主管部门或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审核意见”及市、县人社局的审核意见处必须签注或加盖“同意推荐”或“同意”字样。
7.所有日期处不能空白,以实际填写和盖章日期填列。
山西省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