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省财政厅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结果公告

 

2021年,根据《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 2021年度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219号)的安排,我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等法律法规和山西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检查工作的通知》(晋财会〔202133号)赋予的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职责,结合开展的注册会计师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我厅与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联合开展检查,采取“双随机”抽查和重点突出相结合确定了51家会计师事务所,并认真组织,顺利完成了当年度的检查任务。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组织召开了专家论证会,本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绳的原则形成了处理处罚结论,依法对13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行政处罚(其中:对10家会计师事务所予以暂停经营业务的行政处罚,对3家会计师事务所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对37名注册会计师进行了行政处罚(其中:对26名注册会计师给予暂停执业的行政处罚,对11名注册会计师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附: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师监督检查行政处罚信息表


附件下载: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师监督检查行政处罚信息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