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大同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合格人员资格审核通知
201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需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办理资格审核。
1、身份证;
2、毕业证书(中级合格者提供大专以上毕业证书,初级合格者提供高中以上毕业证书);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4、准考证;
5、“201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且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6、与准考证同一底板的2寸照片一张(彩照、黑白均可)。
时间:2015年3月10日—3月11日;
地点:大同市御河西路4号会计服务中心(城区十八小学斜对面大院南楼三层)
联系电话:7602712 7602713
遗失报名信息表的考生可从“附件”中下载相关表格。
大同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1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