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
管理会计征文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晋财会【2015】4号
各市财政局,省直各单位,各相关单位:
为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财政部将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管理会计征文活动,印发了《财政部关于开展管理会计征文活动的通知》(财会〔2015〕7号)。现予转发,并结合我省实际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我省管理会计征文活动组织评选机构,由我厅聘请学术界、实务界专家及《山西财税》杂志社、《财政评审》杂志社、《山西经济日报》、《中国会计报》等媒体相关人员组成。机构办公室设在我厅会计处,负责征文活动的宣传、指导,收集整理征文、组织专家对征文进行匿名评审、评审结果的统计汇总、评选结果公布以及后续宣传报道等工作。
二、报送要求
此次征文以各市、各单位、各财会类报刊、杂志媒体为单位推荐。各市推荐文章至少1-2篇,各财会类媒体推荐文章不超过5篇。所有推荐文章必须在本地区财会类报刊、杂志发表或稿件已被采用、能够在2015年10月底前正式发表。
推荐文章以电子版形式报送我省管理会计征文活动组织评选机构办公室。邮件中要注明推荐单位及联系人、联系电话、作者信息、发表媒体等。报送截至日期为2015年10月25日,过期不候。
联 系 人:刘 丽
联系电话:0351-4043123
邮 箱:cztkjc@126.com
我省管理会计征文活动组织评选机构将对推荐文章进行认真评审,选出10篇文章向财政部推荐。
三、鼓励措施
1. 我省管理会计征文活动组织评选机构内的媒体接受此次征文投稿。
2.所有投稿文章将推荐至山西省会计学会参加2015年度会计类优秀论文征集评选活动。
3.获奖文章作者参加高级会计师评审的可适当给予加分。
4.我厅将在投稿作者中择优入选“山西省管理会计咨询专家库”。
5.全省会计领军人才班学员参评文章获全国奖的可视为完成领军班毕业论文;得到向财政部推荐的文章可作为我省会计领军人才班学员学业课题考核加分项目,并作为毕业评优参考。
四、几点要求
1、各市要利用各种机会、载体加大宣传力度,动员本地区会计人员积极投稿,协调本地区会计类报刊、杂志等媒体筛选刊登优秀文章,确保活动落实到位。
2、各单位要积极宣传,广泛动员,采取多种措施鼓励本单位会计人员投稿参赛。应将此次征文活动与推进本单位管理会计工作有机结合,通过征文发现人才,挖掘本单位开展管理会计工作切入点,形成典型案例雏形,切实推动本单位管理会计工作的有效开展。
3、会计类高校要引导教师开展相关理论和实务研究,鼓励会计教师开展或参加管理会计理论研究的相关课题,及时提炼及推广研究成果,保持成果的持续更新。
活动期间,省财政厅将联合有关媒体,在《山西财税》、《财政评审》、《山西经济日报》、《中国会计报》及“会计之星”网站、山西会计微信公众平台等刊登征稿启示,反映活动进展,公布评选结果,确保并扩大活动影响,推动管理会计工作顺利实施。
山西省财政厅
2015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