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支持海关总署《海关专用缴款书》打印改革,提高企业会计信息化水平,财政部、海关总署根据《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XBRL)技术规范》(GB/T 25500-2010)系列国家标准、《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2015版)和《海关总署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档案局关于进行〈海关专用缴款书〉打印改革试点公告》,起草了《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海关专用缴款书扩展分类标准(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海关扩展分类标准”),现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方面提出宝贵意见,并于2018年8月20日前将意见形成文字材料反馈至财政厅会计处邮箱:cztkjc@126.com;联系电话:0351-4043123。

附件:1 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海关专用缴款书扩展分类标准

  2 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海关专用缴款书扩展分类标准元素清单

  3 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海关专用缴款书扩展分类标准应用指南

  4 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海关专用缴款书扩展分类标准起草说明

附件请在财政部网站下载:http://kjs.mof.gov.cn/zhengwuxinxi/gongzuotongzhi/201808/t20180801_29773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