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事务所终止公告

 

       

山西恒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业证书编号:14010100,首席合伙人(主任会计师):尚俊奎)该所全体合伙人或者股东会作出决议,于2019-05-05向我厅报送了注销执业许可备案材料。我厅于2019-05-05注销了该所执业证书。自2019-05-05起,该所不得以会计师事务所名义开展业务,不得从事注册会计师法定审计业务。该公司决定被山西嘉昶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吸收合并,公司业务、业绩由其延用。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9号),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被注销后,企业主体继续存续的,企业名称中不得继续使用“会计师事务所”字样。山西恒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应于执业许可注销之日起10日内办理工商注销或变更登记。

        特此公告。

山西省财政厅

  2019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