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山西思诚资产评估事务所合伙企业(普通合伙)报来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表》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财政部关于修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等2部部门规章的决定》(财政部令第第97号)和《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资产评估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晋财会〔2017〕25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备案。
一、资产评估机构名称为山西思诚资产评估事务所合伙企业(普通合伙),组织形式为普通合伙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40802MA0KGFQRX9。
二、山西思诚资产评估事务所合伙企业(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张颖霞。
三、山西思诚资产评估事务所合伙企业(普通合伙)的合伙人分别为: 张颖霞、张爱云。
四、张颖霞(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编号:14040033)、张爱云(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编号:14030081)共2人为山西思诚资产评估事务所合伙企业(普通合伙)的评估师。
五、山西思诚资产评估事务所合伙企业(普通合伙)备案后将由我厅为其发放《山西省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证明》,序列号 0163 。
山西思诚资产评估事务所合伙企业(普通合伙)有关合伙人的情况及申报的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基本情况等备案相关信息已录入资产评估机构备案信息管理系统,可登录zcpgba.mof.gov.cn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山西省财政厅
2019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