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会计领军人才培养项目

三期)笔试考生告知书

一、 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96日下15:00—17:30

考试地点: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南院实训楼(太原市万柏林区千峰南路25号

考试方式:闭卷笔试

二、 防疫要求

1、考生须在考前登录“会计之星”网站,下载打印并如实填写《山西省会计领军人才培养项目(三期)选拔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承诺书》(以下简称健康状况承诺书)。进入考场前考生须将健康状况承诺书交工作人员核查。

    2、考生须在考前完成本人“山西健康码”和“通信行程卡”注册申请,并于考试当日更新。申请过程可通过支付宝或微信小程序完成。

3、考生有以下情况的,须持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参加考试。

(1)考前14内从外省来晋、晋的考生

(2)考前14天内出现发热(体温≥37.3℃,下同)、咳嗽、乏力等症状已痊愈或能排除传染病的考生。

4、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在结束集中隔离观察14天及居家隔离14天后,须持医疗机构出具的下列报告及证明,可参加考试。

(1)考前7天内的健康体检报告,报告显示体检结果正常,且肺部影像学显示肺部病灶明显吸收;

(2)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痰或咽拭子+粪便或肛拭子)均为阴性。

5、属于以下情形的,不得参加考试:

1)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

2)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且未排除传染病者;

3)有非低风险疫情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14天者;

4)考生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者;

5)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未满28天者。

考生不得提供身体健康状况虚假信息。对于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的考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并追究本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6、考生在入场时应佩戴口罩。考生进入体温检测区后,由工作人员持测温枪进行体温检测,所有人员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下一区域。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应退出体温检测区,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劝其退出考试。

7、考试期间,考生应按照《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修订版)》(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174号)和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决定是否佩戴口罩。除按监考人员要求进行身份验证时应摘除外,考生应在保证健康安全的前提下全程佩戴口罩。

考务要求

1、考试开始前30分钟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健康状况承诺书“山西健康码”和“通信行程卡”等进入考场,完成纸质签到后,按指定考场指定位置入座,并将有效居民身份证放置在桌面上角。

2考生进入考场后,应将有效居民身份证计算器之外的其他物品(手机、电子设备应设置成关闭状态)存放在考场指定位置。不准携带具有收录、储存、记忆功能的计算器。

3考生在完成签到后不得随意离开考场,确有特殊情况要暂时离开,必须经监考人员同意并由指定的监考人员陪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出入考场。考生中途暂离考场,其离场时间计入本人的考试时间。

4、进入考场后,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定,维护考场秩序尊重并自觉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保持考场安静,如遇到问题应当举手示意。

5、考生应检查试卷是否有缺损、错印等情况,若发现试卷有误,应示意监考人员请求更换。

6考试开始30分钟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开始9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考生交卷后应当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考场附近逗留、交谈喧哗。

7、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卷,并按监考人员要求离开考场。严禁将试卷和考场统一发放的草稿纸带出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