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西省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

初级、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

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省会计服务中心: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0〕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我省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初、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2、具体条件

1)初级资格

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2)高级资格

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参加我省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的申报人员,还应符合我省规定的申报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的相关条件。

(二)其他事项

1、初、高级资格考试均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

2、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初级资格考试人员,在其报名时所选地市参加考试。

1)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2)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3、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高级资格考试人员,统一在太原市参加考试。

4、本通知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有关会计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二、考试科目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二)高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高级会计实务》。

符合报名条件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可取得初级资格证书。符合报名条件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1年度初级、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方式

2021年度初、高级资格考试全部采用无纸化方式。

五、考试时间

1、初级资格考试于2021年5月15日至19日,5月22日至23日,分两个时间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5月15日至19日

5月22日至23日

8:30-11: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14:30-17: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2、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日期为2021年5月15日(星期六),考试时间为8:30—12:00。

六、考务日程

(一)初级资格

1、2020年12月25日前,完成我省2021年度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报名网址为“山西省财政厅”门户网(http://czt.shanxi.gov.cn)和“会计之星”网站(http://www.kjzx.cn)。初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及缴费系统开通时间为12月11日至25日,考试报名及缴费统一在12月25日24时截止。报名结束后,省会计服务中心负责向省考办报送考试报名情况。

2、2021年4月16日前,省会计服务中心向社会公布我省初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时间。

3、2021年5月15日至19日,5月22日至23日组织初级资格考试。考试过程中,省会计服务中心负责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值班工作,并及时省考办报告相关情况;考试结束后,省会计服务中心及时向省考办报送考务工作情况。

4、2021年6月15日前省会计服务中心在“会计之”网站公布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分数提出疑义,省会计服务中心可向考生提供相关科目的明细分值。

5、考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省会计服务中心将全省考试合格人员相关信息报财政部会计司财政部会计评价中心和省考办

(二)高级资格

1、2020年12月25日前,完成我省2021年度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报名网址为“山西省财政厅”门户网(http://czt.shanxi.gov.cn)和“会计之星”网站(http://www.kjzx.cn)。高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及缴费系统开通时间为12月11日至25日,考试报名及缴费统一在12月25日24时截止。

2、2021年4月16日前,省财政厅向社会公布高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时间。

3、2021年5月15日,组织高级资格考试。

4、2021年6月10日前,财政厅会计处组织完成我省级资格考试评卷工作,将评卷数据(光盘)上报数据统计汇总表和评卷工作书面报告,同时报财政部会计司和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

5、2021年622日前,省财政厅会计处在“会计之星”网站公布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分数提出疑义,省财政厅会计处可向其提供考试科目的明细分值。

七、其他要求

(一)各市考试管理机构、省会计服务中心应按统一规定的时间、程序组织网上报名工作。资格考试报名期间,报名系统与山西省会计管理信息系统将实现数据共享,考生在我省会计管理信息系统中的相关信息将对应关联至报名系统。各市考试管理机构应及时组织完成对会计管理信息系统中本市会计人员的审核工作,以免延误考生报名。考后将不再开展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审核工作。

(二)各市考试管理机构、省会计服务中心应于考试开始2日前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于考试开始前1日内完成对所有考点、考场和考试机检测等工作,并做好防范和打击作弊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各市考试管理机构、省会计服务中心要本着以考生为本的原则,提高服务意识,认真负责,精心细致做好考务管理各环节工作,确保我省2021年度各项考务工作圆满完成。

(四)各市考试管理机构、省会计服务中心应按照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制定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山西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20年11月24日